关于2023届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
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为建设优良学风,端正学术态度,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学术氛围,弘扬我校优良的学术传统,协助指导教师更全面地掌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情况,根据我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实施办法》,对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做法如下:
一、论文重复率检测(以下简称检测)依托数字图书馆(《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提供的检测工具进行,可以对被检测论文中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快速检测,是检测学位论文出现不端行为的辅助工具,其检测结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并非对论文学术规范的全面评价。
二、检测程序
1、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PDF版)进行审阅,并签署《导师承诺书》,提交学院,学院留存。教学秘书确认《导师承诺书》真实无误后,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版论文(pdf格式)和《关于对我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和校外专家评审的申请书》提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统一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将论文检测结果反馈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负责将检测结果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3、查重论文格式要求如下:论文封面应隐去作者姓名、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号等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处论文作者留白;论文中其它可暴露学生和学校信息的地方用“**”替代。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学号-姓名”。(学院代码:001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002园艺园林学院、003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004水产学院、005食品科学与生物工程、006经济管理学院、007工程技术学院、008水利工程学院、009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三、处理办法
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理方法。
1、合格。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15%者,论文直接提交外审。
2、需修改。15%<复制比<50%者,导师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复检。
3、不合格。复制比>50%或复检论文复制比仍>15%者,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导研究生作重大修改,且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