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教学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安排在第三至第六学期内进行。
要求各学院按《天津农学院关于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工作细则》认真安排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并于2025年5月15日前,认真填写《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留存,做为研究生毕业审查的重要资料。
联系电话:022-23784233 联系人:马春燕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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