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专硕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1级专硕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按《天津农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通知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填写《天津农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由实践单位和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各相关学院将《天津农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表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