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
关于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定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一、中期审查组织
学院按学科成立中期审查小组(一般由3人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由指定专人对中期审查过程作记录。
二、中期审查内容
(一)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
(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
(三)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四)解决的方法或实施方案;
(五)后续工作计划;
(六)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三、中期审查结果处理
(一)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研究生要督促其加快论文工作进度。
(二)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做出适当处理,及早调整工作方案,必要时学院或学位点可规定在一定时间以后再次中期审查。
(三)对问题突出严重者,学院应给予警告,直至终止培养。
请各学院将《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于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