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定于2020年1月3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按《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由各学科点成立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小组,并通知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准备好学位论文中期审查等各种材料,按时进行审查。
二、各相关学院将《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于2020年1月13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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