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定于2017年11月8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按《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由各学科点成立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小组,并通知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准备好学位论文中期审查等各种材料,按时进行审查。
二、请各学院将研究生中期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各相关学院务必将《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表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