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
审核推荐工作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津学位〔2024〕1号),经有关学院申报和学校审核通过,我校拟推荐化学、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一级学科,机械和兽医2个硕士专业学位进行申报,现将5个学位点推荐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28日。
对上述材料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异议,联系人:汪理娜,联系电话:022-23785573。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附件: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