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农学院农业硕士新增领域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天津市学位委员会文件(津学位[2013]7号)的精神,我校开展了农业硕士新增领域评审工作,经过学院自主申报、答辩、专家论证、校学位委员会评审等环节,决定增设植物保护、设施农业、农村与区域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机械化等5个领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3785573。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