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津教规范〔2019〕23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20年暑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根据实际通过网络等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通过宣传,使天津市户籍考生了解相关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贷款流程及各区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宣传工作。要通过校园APP等措施,在发放《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更要对学院已掌握的天津市户籍在校贫困生以及天津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且继续攻读更高等学历等学生进行重点宣传,让有贷款需求学生了解有关贷款流程等政策。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0版)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020版)
2020年8月14日